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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作者: 单职业私服 来源: zixc.cn 时间: 2020-09-10 阅读: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乐山、宜宾、眉山、资阳、阿坝10个市(州)党委、政府

  牵头督办省领导:王雁飞
  1.由眉山市级总河长协调督促,相应河流各级河长负责落实综合整治工作,明晰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分工,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小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推进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小流域污染系统治理,实施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与生态补偿,加大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生活废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禁止新上限制类投资项目,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定产业规划。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倒逼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改造升级。

  2.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市(州)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2.强化水质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密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
  整改措施:
  5.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对标《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污染企业治理,推进汽修行业污染治理,开展石化行业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附件


  1.切实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探索设置高风险园区生态隔离带。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整改措施:



  5.深化区域联防联控。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重点,强化分区管控,实行区域内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加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力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川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牵头,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宜宾、达州、雅安、眉山13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

  (八十二)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履行管理和监管职责不到位,造成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于2012年10月建成后,以收费标准未出台为由至今一直闲置未运行,该市每年上千吨医疗废物只能异地处置。
  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工作。
  3.绵阳市对合法项目依法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准确把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追责问责指导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2件追责问责问题线索。
  2.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内江市、甘孜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4.各市(州)进一步强化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统筹布局城市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科学合理选址建设。积极推进成都、德阳、广元城市垃圾分类试点。
  (三十六)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4万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绵竹市长期未按要求设立园区环保管理机构。



  3.2018年6月底前依法严格查处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扩能环境违法问题并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王树江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限时整改
  6.严格按照《2018年度货运汽车城区道路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的通告》,持续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货车实施总量控制。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附件: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七十六)巴中市南威水泥有限公司已处于南江县城市建成区内,周边群众对其造成的污染反映强烈,但搬迁关闭工作进展缓慢。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州)党委、政府

  5.国土资源厅在2018年8月底前修订完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市(州)完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矿业项目的关停关闭,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矿业问题整改任务。
  6.建立用电、用气、用水动态管控机制,杜绝“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效反弹。搭建工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工业企业信用常态化监管。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1.水利厅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调度,协调好发电用水和生态用水关系。建立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整改目标:水环境质量逐年好转。2020年,流域内纳入国省考核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65%以上,消除劣Ⅴ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提升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落地落实。
  7.以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为目标,在公交地铁覆盖的“三圈四边”交通吸附点实施静态交通严管严查,对汽车乱停放、顿车等现象严格抓拍计分,鼓励公共交通出行。

  (四十六)眉山市128个乡镇中80个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5.加强规划刚性约束,2020年12月底前和2022年12月底前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7.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2018年12月底前建成2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9年6月底前完成5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东部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对71座临河(设置有入河排污口)或设计规模在500立方米/日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实施提标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完成50%,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整改措施: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推动全省上下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再深化,对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力度再加大,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各项部署再完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结构、改进生产生活方式,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雅安市于2018年12月底前解决周公河雅安段河道断流问题,恢复河道生态用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小水河流域小水电的清理整顿,采取关停、整改等措施,坚决纠正小水河开发强度过大和无序开发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省质监局持续开展油品生产环节的抽检。
  整改目标:2018年9月底前完成103座,2018年12月底前完成3座,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自贡市委、市政府
  4.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综合管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严厉打击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3.2018年3月底前,向有关市(州)下达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任务,明确搬迁改造方式、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2.2018年6月底前,督促指导各市(州)针对88个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


  5.全面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并采取第三方运营等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
  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2017年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2018年进一步升级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按照国家要求,把水库、湖泊、湿地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各项措施,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考核。



  四、关于一些重点领域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共24项任务)
  责任单位:自贡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3.建立全市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抽查机制,对采用不达标工程机械的施工单位实施信用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与企业招投标挂钩。



  2.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将源头严防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规划中。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评价结果,实施针对性环境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国家标准,建立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生态环保标准体系。严格环境质量达标管理,达标地区保持稳定,不达标地区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整改目标:完成14个依托城镇污水或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目标:完成42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升级改造。
  1.根据对成都市加油站和储油库2016年度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油气回收不合格企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2018年3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不合格企业整改工作。



  3.开展违规运渣车和建筑垃圾的专项整治,加强精细化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落实扬尘管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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